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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残联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摘要:
发布时间:2016-05-09 08:37:2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38 【字体: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突出科学导向,推进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本会干部职工的履职力、执行力、创造力,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岩绩效综〔2016〕4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管理环节
本会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围绕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改进提升等五个环节进行。
(一)目标制定
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目标、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二)绩效监控
各科(办)、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二级绩效管理,以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对绩效运行、目标实现情况开展定期分析、预警预测、点评通报、督查指导、效能问责等,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全面落实。
(三)绩效评价
各科(办)、中心要根据市绩效办要求对绩效管理情况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积极探索业务工作管理、自身建设和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新做法、新经验,不断改善管理,规范运作,强化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四)结果运用
进一步建立绩效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通报分析,绩效问题跟踪问责等相关制度,加强对绩效管理目标的检测,建立目标工作台账,定期召开绩效情况分析会。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滞后等问题,相关责任科室、中心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反馈。对绩效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跟踪问责。
(五)改进提升
各科(办)、中心要对本会绩效办和市绩效办反馈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深度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我提升、持续改进的良性机制。
二、绩效管理机构
市残联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绩效办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市残联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残联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残联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曾仲春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傅从亮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林加坚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傅 强 市残联副调研员
成 员:各科(办)、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残联绩效办,依托在市残联综合科),林加坚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联火、曾雪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绩效管理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6年5月-6月)。根据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小组下发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学习传达,认真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研究部署年度绩效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和内部绩效管理考评方案,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
(二) 报送方案阶段(2016年6-7月)。认真确定本单位履职考评指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绩效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核。根据审核小组审核后意见进行修改,并报市委分管领导审定,将市委分管领导审定后的具体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并及时以文件形式印发,于7月8日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市绩办或市直机关党工委备案,在“残疾人在线”门户网站和龙岩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组织评估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各科(办)、中心要配合本会绩效办在做好全面深入分析和自评的基础上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做好市直机关党工委、市绩效办和有关部门的考评认定。
四、绩效管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为绩效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牵头部门,专人具体负责。绩效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相关科室、中心,加强各个关节的衔接,协同推进,努力形成绩效管理的整体合力,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推动长效运行。各科(办)、中心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正确导向,从加强行政管理的要求出发,组织人员精心研究,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不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积极探索提升工作绩效的方法和途径,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用机制管人、规范人、引导人。
(三)求真务实,确保工作实效。各科(办)、中心要把绩效管理与单位的职能职责、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形成向心合力,通过绩效管理促进职能职责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促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推动管理科学、能力提升,创造一流业绩。
附件:1. 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2. 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二级绩效管理考评方案
附件1:
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
指标情况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 值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
规 定 指 标 | 1 | 脱贫攻坚战役 | 按农业局考核要求 | 50分 | 曾仲春 | 各科(办)、中心 | |
2 | 党建工作 | 按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及本会工作实际 | 30分 | 曾仲春 | 党 办 | ||
3 | 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 | 按数字办要求 | 20分 | 傅从亮、林加坚 | 综合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 ||
4 | 简政放权 | 按审改办要求 | 30分 | 傅从亮、林加坚 | 综合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 ||
5 |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 结合市改革办部署,按牵头单位民政局、数字办、审改办的工作要求 | 20份 | 曾仲春 | 各科(办)、中心 | ||
6 | 机关效能建设 | 按市效能办要求 | 30分 | 曾仲春 | 各科(办)、中心 | ||
自选指标 | 7 | “光明行动”项目 为全市1362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 1.年初有计划,有任务分解指标通知; | 30分 | 傅 强 | 康复科 | |
2. 完成1362例任务目标网上有录入名单; | 30分 | ||||||
3. 年终有总结; | 30分 | ||||||
8 | 在全市扶持建设8家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示范基地 | 1. 制定实施方案; | 20分 | 傅从亮 | 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 ||
2. 示范基地的申报与确定; | 30分 | ||||||
3. 完成方案规定的每个基地安置残疾人数,辐射残疾人数; | 20分 | ||||||
4. 落实经费。 | 20分 | ||||||
9 | 扶持全市520名残疾人家庭开展就业创业 | 1. 有下达通知,有任务分解指标; | 30分 | 傅从亮 | 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 ||
2. 完成520名任务,并完成网上录入,审核工作。 | 30分 | ||||||
3. 有下达补助资金的通知 | 30分 | ||||||
自选指标 | 10 | 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 1. 完成扶持在残疾人定点托养机构托养的困难残疾人125名,每人补助5000元; | 30分 | 傅从亮 | 教就科 | |
2. 为1350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养护补贴,每人补助2000元。 | 30分 | ||||||
11 | 完成70个边远山村的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每个县(市、区)各完成10个村 | 1. 制定实施方案; | 30分 | 傅 强 | 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 ||
2. 完成选定的70个项目实施村辅具适配; | 30分 | ||||||
3. 落实经费 | 30分 |
附件2:
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二级绩效
管理考评方案
为推进本会二级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客观、公正,根据龙岩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岩绩效综〔201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正式文件印发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目标为内容,以履行职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点,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为目的,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综合分析评价,体现基层参与和群众监督,把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服务水平和完成目标任务的质量与效果列入履职考评、公众评议、察访核验,引导各科(办)、中心更加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创新服务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已纳入市残联二级目标绩效管理的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到每个责任人。
三、考评组织
1.二级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由本会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会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会目标办)。
2. 二级目标绩效管理现场考评工作,由领导小组临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的现场考评小组具体实施。
四、考评方式
采取现场考评与领导评价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突出综合分析评价,突出绩效,既对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现场考评,又广泛听取有关领导、基层组织、服务对象、群众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基本方式有:
1. 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核实、分析评议等方式,逐项对年初制订的绩效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2. 公众评价。听取有关领导、基层服务对象、群众等对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在创新工作思路、树立大局意识、保持政令畅通、解决突出问题、勤政廉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评标准
1. 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由现场考评和公众评价两部分组成。
2. 分值制订。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得分按百分制计算,由两部分得分组成:一是现场考核分数,占考核总分的85%;二是公众评价分数,占考核总分的15%。现场考核分数先经单位目标考评领导小组按百分制评出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得分,然后再按85%折算成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最后得分。公众评价分数先由本会领导班子成员作出评议、经过民主测评等方式按百分制评出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得分,然后再按15%折算成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最后得分。
3. 加分规定。绩效管理目标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项加5分;绩效目标受到国务院残工委表彰的每项加4分;绩效目标受到中残联等国家部(委、办、厅、局)及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绩效目标受到省残联等部(委、办、厅、局)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2分。目标完成指标在全省排前3位的每项加1分,在全省排位每提升一位加0.25分(最多不超过1分)。工作经验或做法在国家有关部(委、办、厅、局)负责人参加的全国性会议作经验交流并推广或得到全国性综合媒体(如全国性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文件等)刊载推广的加3分;工作经验或做法在省领导参加的全省性会议作经验交流并推广或得到全省性综合媒体(如全省性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文件等)刊载推广的加2分;工作经验或做法在市领导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作经验交流并推广或得到全市性综合媒体(如全市性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文件等)刊载推广的加1分。
科(办)、中心受到中残联等国家部(委、办、厅、局)及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2分,个人受到中残联等国家部(委、办、厅、局)及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所属科(办)、中心加1分;科(办)、中心受到省残联等部(委、办、厅、局)和市委、市政府行文表彰的加1分,个人受到科(办)、中心受到省残联等部(委、办、厅、局)和市委、市政府行文表彰的加0.5分。
围绕“两个体系”建设大局有重大突破(如出台“两个体系”建设配套政策和重大工作创新等)加2分;出台、修订对残疾人工作或单位管理有重要推动、影响的规章制度的加1分。
多个科(办、中心)共同完成一项任务达到上述加分条件,按承担工作量大小酌情分别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标的应加分值。
市级以下领导小组、组委会等奖励或一般性活动竞赛奖、组织奖不加分。
4. 扣分规定。对明知要完成的任务,未按时保质完成的,扣其中小项得分的二分之一分值;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某项目标,且在8月中旬前又未向会目标办申请调整目标任务的,扣其中小项得分的三分之一分值;资料混乱,达不到目标考评规定要求的,扣其中小项的三分之一分值。
在项目实施中,不按项目要求正常操作,有违规行为的,扣1分;工作虽已完成,但达不到目标考评规定质量要求的,扣1分;在完成其工作过程中,没有收集有关资料,无印证材料说明完成任务情况的,扣1分;在上级部门组织的社会评议和平时督查中有不良反映且被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存在发生泄漏国家秘密的科室或个人取消当年绩效考评。
六、考评程序
1. 自检自查。各科(办)、中心要按照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内容,依照实施目标原因、过程、结果的顺序,进行自检自查,收集印证资料,并按目标内容、目标绩效、印证材料次序健全材料档案;撰写本科室、中心年度的目标绩效任务完成情况(文字材料),报目标办。
2. 考评培训。会领导小组组织目标办成员、各现场考评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考评前培训,学习考评的内容、程序、原则和注意事项等,并将考评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 现场考核。考核小组按照考评程序、考评标准和年度绩效目标及其评分标准等,对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实施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填入《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二级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撰写考评情况报告;现场考评结束后,将考评结果(考评表和考评情况报告)报送目标办汇总。有加分项目的科(办)、中心和个人向目标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4. 公众评价。每个会领导或部分基层组织、服务对象、群众对科(办)、中心及责任人在创新工作思路、树立大局意识、保持政令畅通、解决突出问题、勤政廉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形式打出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评价分。会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每个会领导的评价分,计算出会领导班子或基层组织、服务对象、群众对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评价分。
5. 考核会审。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考评小组对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现场考评结果情况的汇报,听取目标办关于各科(办)、中心及个人加分申请情况的汇报。然后,领导小组召开组长会议,听取目标办关于会领导班子对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评价分,并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对各科(办)、中心及责任人的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打分定级。
6. 结果公布。会领导小组将各科(办)、中心及相关人员目标考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7. 考评反馈。现场考评,由考评组将现场考评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改进建议,向被考评的各科(办)、中心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反馈;社会评议、平时督查、会领导评价等,由会目标办以书面形式向各科(办)、中心及相关人员反馈。
七、其他事项
1.考核结果的应用按《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二级绩效管理考评方案》要求执行。
2.本方案由会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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